穿上军装应该是每个男孩的梦想,已经听过了很多关于军人的事情,古有南宋名将岳飞《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迈诗篇,近有无数战士“宁可自己鲜血流,不让祖国寸土丢”的硬汉铁语,军人,两个简单的字,始终让魂牵梦萦,不管是经过军队磨练的“兵哥哥”,还是听过许多次军营故事的热血青年,几乎都是,一边惧怕,又有着更强烈的怀念和向往。战友情,短短三个字,能够贯穿一个兵的一辈子,哪怕退役了,仍然可以为了战友抛开一切。
关于我的入伍经历,想法足够简单,当时只是单纯厌倦了自己的状态,宿舍门几乎不怎么出,被窝永远是暖暖的,不用在乎自己的形象,吃饭有外卖。有一天我和朋友出去逛,偶然一眼看到了好像有个军营,门口笔挺的站着哨兵,手里拿着枪,一动不动,像个雕塑。当时正值六月份,虽然有岗亭,但是里面的哨兵脸上都是汗水,身上可能更多,他就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那里站岗的不是他的本人一样。我更多的感受是震撼,一时间也是不知所措,我对军营是敬畏的,可是有着更多的是向往,不止如此,应该算是一个梦想,从小的梦想。
我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内容很简单,我想去当兵。妈妈在电话那头当作开玩笑,确认以后,极力反对。但是爸爸却很平静,告诉我,决定了就去吧。
所有的流程都很顺利,体检,政审,一切完成,条件合格,批准入伍。走那天,终于穿上自己向往的迷彩服,胸前的大红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是那么的光彩夺目,身体微微挺直,准备他上军旅之路。爸妈都来了,妈妈一个劲儿的叮嘱,爸爸只是默默看着,微有笑意。
当天晚上就到了,认识班长,还有先来的战友。后面战友陆续到齐,新兵连开始。新兵连的训练并不是很累,只是不适应,最难忘的应该就是体能和射击了。体能每天都会有,新兵连之前,我从未相信我能把3000米跑进12分钟内,不敢想象我能把400米跑到1分钟零几秒,更难信的是我竟然完成了正向拉单杠12个,这就是体能训练带来的魅力,不断超越自己,更加自如的操控自己的身体。射击是最重要的科目,眼睛,缺口,准星,靶心,四点一线,每人弹数一样,就看谁能够打最多环,第一次打,手里全是汗水,完全忘了三点火抠扳机,指尖的敏感度全部消失,就想着赶紧打出子弹,听那像鞭炮一样的声音,眼睛的余光看着弹壳从右侧飞出,那一刻,没有靶子,只有享受,享受这支枪,伴随我当兵生涯的枪带给我的无限遐想。
接下来的一年,我接触到了更多的训练,400米障碍,战术,掩体,擒拿格斗,不断的挑战身体极限,又在不断的突破极限,这些都是训练的科目,锻炼你的身体强度,真正的挑战是野营拉练。在负重情况下,完成长途任务,期间会有战斗发生,不断的消耗意志和体力,扛到最后,你就是胜利者。那年的拉练,我们在两天的时间里,几乎消耗了所有的体力,脚上都是水泡和血泡,袜子上是血和水的混合,每动一下,都疼痛钻心,但是没有一个人放弃,因为没有一个人想为了连队的荣誉抹黑,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一定能完成,为什么,我们有战友,一个人摔倒了,会有两个人去拉,一个人受伤了,会有四个人去帮,再苦再累,也不能丢下同伴,我们是一个整体,每一个人都是这个集体的一部分,我们每一次的胜利,都是所有人的辛勤付出,我们的坚持,配得上我们得到的荣誉,配得上手里紧握的那把钢枪。
退役后,我全身心的投入到大学的学习中,有着规律的作息时间,有着详细的规划,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忘了自己已经退伍了,还在叠“豆腐块”。军旅生涯过去,回忆还是刻骨铭心,至少我的努力,对得起我的结果。很多人都问过我后悔吗,我都说,后悔极了,但是,我还是想回到那个军营,手握属于我的那支钢枪,和我的战友并肩作战,这大概,就是战友情珍贵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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