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个
五年计划诞生记
新中国成立时,面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孤立和封锁。当时,工业基础特别是重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现代工业不到国民经济的10%,钢产量只有15.8万吨,且相关人才匮乏。如何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共和国领导人殚精竭虑思考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酝酿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51年2月正值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中共中央已开始谋划大规模经济建设问题。2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首次明确提出了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设想。会议决定,自1953年起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要求立即开始编制五年计划的准备工作。会议决定,由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邵文6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
编制五年计划,是学习苏联经验的做法。关于采取这种做法的目的,中共中央在《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中讲得清楚:“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业已开始。这一建设规模之大,投资之巨,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空前的。为了加速国家建设,除应动员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人力和财力以赴外,必须加强国家建设的计划工作,使大规模建设能在正确的计划指导下进行,避免可能发生的盲目性。”
然而,由于旧中国留下的统计资料很不齐全,国内资源状况不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都缺乏编制经济发展计划的经验,加上抗美援朝战争的影响,且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短时间内没有确定下来,“一五”计划只能采取边计划、边执行的办法,不断修订、调整、补充。
“一五”计划编制过程
1951年5、6月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对“一五”计划进行了粗线条的试编。
1952年7月,中财委试编出《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计划轮廓(草案)》(简称《五年计划轮廓草案》)。8月下旬,以周恩来为团长,陈云、李富春为副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应邀前往莫斯科,带着草案征询苏联政府的意见,并与苏联商谈援助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问题。斯大林两次会见中国代表团,“肯定地回答愿尽力之所及予以帮助”,并对草案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认为发展速度最好留有余地,建议把20%的工业年增长率降到15%。
1952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周恩来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并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和任务。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首次提出“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后来,毛泽东在1953年6月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成为编制“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
1953年6月,国家计委结合苏方意见和援助情况,对《五年计划轮廓草案》进行了初步总结和修改。例如,将工业年平均增长速度由20%下调到14%至15%,并要求加快发展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等。
1954年,毛泽东下了“军令状”,要求从2月15日起,用1个月零5天时间拿出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粗稿。在陈云的主持下,3月20日完成粗稿,4月初拿出《五年计划纲要(初稿)》。毛泽东认真审阅了初稿,逐行逐句圈点,作了许多批注,并批转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等审阅。同月,中央成立了编制五年计划纲要的8人工作小组,加快“一五”计划编制工作。
1954年6月底,陈云就五年计划纲要初稿的有关问题向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了汇报,重点阐述了编制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即“按比例发展”和“综合平衡”原则。他说:我国经济落后,要在短时期内赶上去,计划中的平衡是一种紧张的平衡;计划中要有带头的东西,就近期来说,就是工业,尤其是重工业,“样样宽裕的平衡是不会有的,齐头并进是进不快的。但紧张决不能搞到平衡破裂的程度”。平衡包括财政收支平衡、现金收支平衡、外汇收支平衡、购买力与商品供应之间平衡。农业与工业、轻工业与重工业、重工业各部门之间、工业发展与铁路运输之间,都要按比例发展。
10月底至11月初,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三人先后离开北京到达广州,用近一个月时间,在那里对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进行仔细地审议修改。在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说:“要把三峡工程列入计划,但按我们国家现在的物力、财力,又不能列入五年计划,只能列入长期计划。我是看不到了。”这时,他对在场的邓力群说:“将来建成时,写一篇祭文告诉我。”
11月,由陈云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用11天的时间,仔细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发展速度、投资规模、工农业关系、建设重点和地区布局,又提出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随后,中共中央将这个计划草案发给中央各部委党组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讨论,并要求各省委特别注意本省的农业发展计划。
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对“一五”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决定原则通过这一草案。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并正式通过了“一五”计划。至此,“一五”计划历时四年之久、五易其稿,终于编制完成。
编制“一五”计划的经验
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全面提前超额完成,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基本建设各条战线喜报频传。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有135个项目已经施工建设,有6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投入生产。我国迅速建立起前所未有的新兴工业部门,如飞机、汽车、重型机器、发电设备、冶金和矿山设备、精密仪表、新式机床、塑料、无线和有线电器材制造等。我国中部地区建立起一大批新的钢铁、煤炭、电力、机械、有色金属、化工和军工企业,构成我国工业布局的基本框架。“一五”期间,我国工业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以说,“一五”计划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五”计划的成功经验主要有六条:一是注意从国情、国力出发,确定工农业生产增长指标既积极又稳妥;二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发挥公有制的优势;三是注意做好综合平衡,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进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四是在经济发展布局上,努力改变历史形成的我国工业大多集中在沿海地区的不合理状况;五是注意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六是既争取外援,又强调自力更生。
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已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在编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规划时,我们不能忘记新中国走过的每一步,不能忘记在怎样的“家底”下迈出艰难的第一步。“一五”计划留下的许多宝贵经验,仍然值得认真总结和借鉴。
图文来源: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转自张职院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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